一、档案鉴定概述
(一)档案鉴定的内容
档案的鉴定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鉴定档案的价值和鉴定档案的真伪。 档案价值鉴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归档鉴定;
二是保管期限鉴定;
三是到期鉴定。
(二)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
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判定档案的价值。
(三)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
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可分为自身属性标准、社会需求标准和相对价值标准三类。
自身属性标准是指以档案自身所拥有的主要属性作为价值鉴定的标准,包括职能标准、来源标准、内容标准、形式特征标准等。
社会需求标准包括社会需求方向、社会需求面和社会需求时间等方面。
相对价值标准是指被鉴定的档案与其他档案和保管费用之间相比较而存在的价值。
二、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它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一)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结构
档案保管期限表通常由顺序号、条款、保管期限、附注以及总的说明等部分组成,其中条款和保管期限是最基本的项目。
(三)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档案保管期限是指对档案划定的存留年限。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种,其中定期又可分为 30年、10 年。
三、档案鉴定的组织和方法
(一)档案鉴定的组织
档案馆的鉴定组织--鉴定委员会:一般由馆长、馆内业务专家及被鉴定档案有关的单位代表组成的。
档案室的鉴定组织--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任组长,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的。
档案鉴定组织的任务:组织编制和审查档案保管期限表;组织和指导本馆、本单位档案鉴定工作;讨论审查“档案鉴定报告”和 “档案销毁清册”;对档案的存毁做出决定,报有关领导批准。
(二)档案鉴定的方法
档案鉴定的基本方法是直接鉴定法。
(三)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是经过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作毁灭性处置的过程。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暂缓执行”。
转载于:浙江省档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