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必须归档的材料有:
(1)2015年版的《干部履历表》须有干部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党委章),所填“三龄两历”(出生时间、参工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应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信息一致;
(2)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齐全,且要有考核等次;
(3)中专(含中师、中技)及以上每个学历学位材料(含每个学历学位的学籍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须齐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全日制学历为高中的,原则上要有高中学籍材料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4)1997年以来参加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5)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或证书复印件;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或证书复印件;
(7)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2016年5月起凡提拔的须有《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8)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9)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缺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民主党派党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10)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1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的材料;
(12)2006年工资套改后的工资材料应齐全(含2006年工资套改表);
(13)最初参加工作的依据材料;
(14)通过公开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要有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
(15)任免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免职通知;
(16)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有《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17)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