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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中档案管理的研究
2023/03/31

我国传统村落承载着悠久历史,底蕴深厚、多彩多姿,蕴含的文化元素灿烂丰富。但是,在社会的急剧变迁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面临着消失和被破坏的境遇。因此,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抢救和记录成为当下工作的重点。档案工作者需要在传统村落保护中有所作为,以档案之名,留住消失的记忆。

“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其他国家对自己的传统村落进行认定。我们要为中国传统村落建立档案,要用标准化的手段记录传统村落,盘清我们的家底,将之以档案的形式留给后人,这是一项历史性的工作。”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


背景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启动传统村落调查。经过持续多年的工作,到2022年,先后有8171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自2013年起,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相关要求。2014年,在全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留住乡愁——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项目启动。民俗专家和摄影家们组成调查小组,深入乡村,在全国各省各民族地区开展田野调查并进行图文记录。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并将“传统村落数字化工程”列为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的具体工作之一。2021年4月,中央宣传部正式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制定了未来五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得以建立,大量传统村落被纳入有效保护范围,扭转了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局面。


传统村落档案的内涵与外延

目前,学界尚未围绕“传统村落档案”概念形成统一的定义。冯骥才的《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田野手册》中将建档内容主要分为七大类,分别是:村落面貌、历史见证、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生活、生产方式、人物。学者连湘和王萍认为,宏观上传统村落档案主要包括传统村落在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完整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原生档案和村落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在村落保护过程中形成的衍生档案。基于上述学者的观点,可以将传统村落档案的概念简单归纳为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发展变化中形成的,与村落的基本情况、民俗文化、生产生活等相关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并以纸张、胶片、磁性材料、光盘等为载体,以文字、照片、声像等为形式的真实记录。传统村落档案是记录传统村落发展演进历程,留存社会记忆,促进乡村社会认同,活化中华民族农耕文明遗产的重要信息载体。


我国传统村落档案管理研究现状

目前学界对于传统村落档案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建档工作、文化建档式保护、中国传统村落与社会记忆的研究、档案管理与传统村落保护相融合等方向。

在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建档工作层面,学界主要通过对江西古村落、浙江台州古村落等具体实例进行研究,探析传统村落档案工作的发展方式,或从文化遗产角度提出传统村落档案的保护和管理策略。

在文化建档式保护层面,部分学者从“建档”角度出发,将传统村落建档同档案部门的参与和国家制定的决策相结合,梳理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脉络,提出传统村落“建档”的落实策略,其中既涉及对文化的保护,也涉及集体视阈下的保护。

在中国传统村落与社会记忆的研究层面,学界主要探析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档案的保护以及传统村落档案在社会记忆保存方面的作用。其中既有从管理、价值、记忆观等微观视角对传统村落的探索,也有从宏观视角出发对传统村落档案事业的梳理。

在档案管理与传统村落保护相融合层面,学界将档案管理与文化生态保护、少数民族建档、文化遗产保护等结合起来,发掘传统村落档案的文化价值,同时对传统村落档案在保存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地区民族文化以及构建社会记忆时产生的附加价值进行研究。

整体而言,当前传统村落档案研究重在阐述传统村落档案的价值意义,关注传统村落档案的实体管理工作,而对于其在乡村记忆、社会认同等更为宏观的社会领域的作用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在后续的研究中,学界需要在丰富和深入传统村落档案学术研究层面加大力度,力图全面呈现传统村落档案研究的格局,更全面、更科学地指导社会实践。


我国传统村落档案工作现状

传统村落是我国传统文化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化之源。面对传统村落逐渐消失、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破坏加深的状况,为传统村落文化建档成为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必然选择。

政策方面,目前我国文化主管机构尚未出台与传统村落建档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与制度规范,在建档工作中所遵循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国家性法律、法规,各地也出台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住建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与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建档工作的顺利开展。

传统村落档案保护方面,继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居民望得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将“留住乡愁”写入文件,传统村落保护上升为一项国家行动。村落作为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保护成为档案部门工作的一部分。为此,部分省份探索建立省级传统村落管理信息平台,利用传统村落数字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所有有保护价值村落的全档案建立和信息查询。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留住乡愁”,开展全域范围的传统村落资源现状普查,是加强传统村落档案工作的重要抓手。

传统村落档案管理方面,住建部等2013年印发的《科学调查和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制作说明》,要求实现“一村一档”。这类传统村落建档工作旨在重建传统村落的信息台账。根据国家档案局2017年颁发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我国乡村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政府及其他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但是,目前大多数乡村档案管理仍处于分散状态,相关工作主要由乡镇档案工作者自行完成。


总结与展望

传统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的重要遗产。传统村落数量在不断减少,对其的保护和开发刻不容缓。传统村落档案是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开发的信息资源基础,更是见证传统村落历史和发展、留存社会记忆、促进社会认同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建档既是现实的客观要求,也是传统村落保护的最佳方式,借助档案工作之力,以期保护传统村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记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传统村落档案研究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实践工作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工作者需要协同各方力量,增强前瞻意识和合作精神,做好传统村落档案的建立、管理以及开发和利用工作,使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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