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件”为单位的文书档案
以“件”为单位的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这里的备考表指的是盒内备考表,一般放置于本档案盒的最后。
盒内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整理日期、检查人、检查日期。
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签名或签章。
3.整理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成日期。
4.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签名或签章。
5.检查日期:归档文件检查完毕的日期。
二、以“卷”为单位的文书档案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文书档案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进行整理。 卷内备考表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 卷内备考表填写方法: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2.立卷人: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4.立卷时间:立卷完成的日期。 科技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保管,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 科技档案的卷内备考表应标明案卷内全部文件总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立卷人,应由立卷责任者签名。 2.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时间。 3.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4.检查日期,应填写案卷质量审核的时间。 5.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档案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类型 6.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全宗号,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全宗号由负责接收的档案馆给定; 分类号,应根据本单位分类方案设定的类别号确定; 项目代号,由所反映的产品、课题、项目、设备仪器等的型号、代字或代号确定; 目录号,填写目录编号; 案卷号,应填写科技档案按一定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全部文件之后,或直接印制在卷盒内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