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国家档案局下发档发〔2015〕6号文件,《关于发布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通知》,明确: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代替DA/T 22—2000)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国家档案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行业标准目录中可查到该标准全文内容。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与DA/T 22-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9 进行了修改;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
——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
——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
——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
——在附录中增加归档章示例、直角装订方法。
新闻来源:http://www.saac.gov.cn/news/2015-10/30/content_120840.htm